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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工程概况: 1、建设单位:泰州市实验小学 2、工程名称:教室改造 3、地点:校内 4、工程质量:合格 二、 投标单位要求: 5、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施工三级以上资质(含三级) 6、投标单位在开标前,需缴纳保证金1000元(现金),未中标单位的 投标保证金,在议标事宜结束后返还。中标单位的保证金,待工程结束后返还(不计息)。 三、议标要求: 7、工期20(日历天),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处罚。 8、执行定额,现行相关定额。 9、材料价格按近期指导价,材料进场须经甲方认可。 10、取费标准:四类。 11、投标材料: (1)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 (2)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; (3)法人代表委托书1份; (4)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1份; (5)项目经理证书原件; (6)投标报价表一式两份(必须注明总价)。 以上材料封装、加印后参加开标。 (6)投标单位及材料必须按时到达指定点地,否则视为废标。 12、付款方式: (1)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,除留5%的保证金(1年),一次性付清工程款。 (2)工程量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认可,待决算时参照预算价、中标价的下浮率下浮后进行结算。 四、开标、评标、定标 13、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、地点公开进行。开标会议由学校主持、教育局纪检人员现场监督,邀请投标人参加。当众审查所需材料。(如所报材料及封装加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,则视为废标)认可后,再宣读有效投标单位及报价等内容。 14、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方法进行。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,确定议标人次序。最低报价为第一议标人,依次类推(相同报价则抽签确定先后顺序)。 评标小组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标底价,按议标人次序进行议标,达成协议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,达成协议的价格即为中标价。 五、时间安排: 2010年3月11日下午16:00发标 2010年3月15日下午16:00开标
发标单位(盖章):______________
2010年3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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